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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如果你2008年买房,那就亏大了!

发表于2008-01-17
 不算不知道,算后吓一跳,2008年买房的亏大了

从市盈率看,2008年买房已是亏本生意。100万元 / 目前存银行五年期利息一年5.87万元 = 17年可收回投资(市价盈利率17倍)。100万元 / 2007年银行打新股的理财产品一年收益15万元 = 6.7年可收回投资(市盈率6.7倍)。一般的实业投资5年可收回投资。2008年买房,可能5年内无法赚到上涨的差价,只能赚租金。100万的房子年租金只有2.5万,扣除折旧和其他费用后收益不到0.5万元。100万的房子 / 0.5万元 = 200年可回本(市盈率200)。很明显,买房是吃大亏的。大家一旦发现买房在5年里是亏本的死路,就会跑到能更快地回本的路上去了。你死多为何不卖出,因为还指望一二年内再涨1倍。再涨1倍是市盈率400(年)啊。目前股票平均市盈率50(年),但是有(2天一个来回的)短炒机会,可能1年就回本了。目前房市连20天一个来回的短炒机会都没有。搏傻搏的是看谁跑得快,跑得慢的猪是要挨刀的。

从房价收入比看,房价不可能再涨1倍了。有几个老板愿意聘用50岁以上的员工?一对夫妻大学毕业22岁后工作,到50岁平均可工作28年。国际房价收入比是3到6年可买到房。房款占收入50%的话,房价收入比6即全家需工作12年。还有16年的节余可用于恋爱、办婚事、创业、投资。养育孩子、孩子上学、本人再学习、交友走亲、文化娱乐、出游、回报父母、医疗、养老等开支。新房14000元* 90平米 / Y市平均家庭收入(含灰色)8万= 2007年底Y市的房价收入比为16。假如房价再涨1倍,房价收入比为32。22岁 + 64年 = 全市平均全家为了房子需工作到86岁。在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下,要保证64年不失业不生病,不然银行就可能收走房子。真荒唐!所以房价不可能再涨1倍了。(你可因时因地修正公式并代入当地数字)。

是不是最后一棒?你也能算得出来。

2008年初,你张三以每平米1.4万买房 * 1.4 = 2009年初你张三拟以2万卖给李四。扣费用后你实赚25%。2万 * 1.4 = 2010年初李四拟以2.8万卖给王二。
到2010年初,房价要么在山顶尖,要么在连跌三五年之中。王二不会接手的。如果王二是自住:2.8万 * 1.1(税费) = 3.08万 * 100平米 = 308万 / 2000年0.3万 = 王二有买10套房的实力当然不可能等到2010年初才向李四以奇高价买二手房来自住。如果王二是投资,2.8万 * 1.4 = 2011年初王二以3.92万卖出才能实赚25%。

李四在买前想:王二不肯接手的话,我李四拿的就是“最后一棒”。李四不肯接手的话,你张三拿的就是“最后一棒”。如果在2天可来回做短线炒作的股市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。
发表于2008-01-17
“高价卖身的房奴” 最终两手空空。2008年买房花100万,连按揭最终共花200万,65岁时破房要拆迁了,另住的独子是房奴,老弱有病的二位老人既拿不出首付,也贷不到款,借得到款也还不起。只拿到不多的拆迁费补足养老钱和做房租。最终两手空空,活得真窝烂!钱是投资理财的种子,把种子吃掉了将来怎么会有大的收成呢?

股票(采矿股、能源股、港股、食品股)、基金(开基、封基、投资境外的基金)、打新股、外汇、炒黄金等投资方式在5年内以100万可能赚到100万。100万 - 五年的租金12.5万 = 如果租房五年节余87.5万。在天价买房后被套牢是丢了面子。先有更多的票子,后有大房子,才是真的有面子。

住房的保值增值功能具有阶段性的特点,只有价值低估或合理的房地产和房地产股才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。一位香港人说,1996年买房子花了200多万,按揭了10年,2006年终于还清了,跑去中介一问,80万!

社会经济承受力就象一根扁担,200斤是极限,500斤压上去一定会压断的。再涨一倍的话,100%的“待购首套住房者”必丧失“买房能力”。几十万套二手的出租房和空置房就象“钻石项链”一样全部留在富人手里,房子不能流通就只是砖头,不能赚钱时就只好争先卖出了,非富人无力接手,跳楼价就出现了。

涨时超涨,跌时超跌。2009年后,房子变成了任人杀跌的“负资产”。“树倒猢狲散,墙倒众人推”。熊市不言底,阴跌再阴跌,不反弹。每套房每月跌2万元。下跌的第一年,跌去24万,外加资金成本损失10万,共损失34万。下跌的第二年,又跌去34万,下跌的第三年……“识时务者为俊杰”。“好汉不吃眼前亏”,面对银行要收房,几人能顶得住?几十万套出租房和空置房都想卖出,非富人无力承接,炒家就把自己套住了。
发表于2008-01-24
不买就亏得更大了!
发表于2008-01-31
为了媳妇儿 值得!
发表于2008-02-05
如果不买,亏得更大了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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