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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新建小区须配套幼儿园

发表于2011-03-03
燕阵·保定消息 省政府日前下发《关于大力发展学前的若干意见》,要求各级政府把发展学前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,将学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,促进学前事业快速健康发展。《意见》指出,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,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小区规划不予审批。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,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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