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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虽说咱们东湖庄园是新民居,但是大家到底对新民居到底认识多少呢??[

发表于2013-03-10

虽说咱们东湖庄园是新民居,但是大家到底对新民居到底认识多少呢????业主告诉你   

我发现很多人都觉得买房要买大产权的,这样会很有保障,但是既然新民居也能作为一种形式存在,必定有它存在的意义,现在我就来细致的告诉大家什么叫做新民居,看看会不会颠覆您脑中的既有印象呢??

发表于2013-03-10

1.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?
 答:其核心内容为: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,质量不降低,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,经批准新民居建设可先占一部分农用地进行周转,待村民入住新居后,将旧村址复垦,归还周转用地。其二是按照旧村址复垦规划,增加的耕地在归还周转用地、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后,其余部分可作为土地转置换指标,置换城镇建设用地。
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(即拆旧地块)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(即建新地[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]块)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,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,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,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,提高耕地质量,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,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。

发表于2013-03-10

2.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什么?
答:适用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范围是:已列入省级新民居示范村。2009年和2010年省级示范村可适用。属于多村联建的,其中有2个村列入省级示范村也可适用。

除此之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:
1)使用周转用地的示范工程,旧村址要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扩展边界外。这是因为城镇扩展边界内的村庄属城镇规模控制区,需要按城镇的规划要求进行拆迁建设,不适宜复垦为农用地,周转用地就不能归还。2) 对于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保定、张家口、秦皇岛6个城市的允许建设用地区不适用新民居用地政策中的土地置换。上述6个城市有条件建设用地区可以适用。原因是6个城市的允许建设用地区涉及的农用地转用、征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批准,按我省的新民居用地政策,周转用地和土地置换分别经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政府批准。

发表于2013-03-10

新民居概念

  新民居建设即农村新民居建设,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,提升农民生活质量,增进农民福祉的一件惠民大事,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,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。只有从实际出发,坚持科学发展,坚持以人为本,才能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进程,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、协调、全面发展。  为了保证耕地面积,节约用地,改善农村宅基地急缺,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设立的农村住宅生活区项目。

发表于2013-03-10

新民居建设的目的:

针对农村污水雨水排出紊乱,垃圾处理困难,造成生活坏境污染重;电力设施、供暖设施、燃料燃气配套困难和混乱,造成隐患重重。新宅基用量增大,老宅基无人居住,出现用地紧缺,土地利用率明显降低。为了集约节约用地,缓和新增结婚有房需要,改善农民居住环境设立新民居项目。

发表于2013-03-10

新民居建设应注意事项

 一是要因地制宜,充分考虑村情民意。在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过程中,要结合本村实际,充分考虑新民居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如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陈家台村利用农村闲散土地,采取先建后迁的办法,将分散的住宅改为社区住宅,复耕土地,为下一步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、提升产业发展空间和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。而雄县胡家台村考虑到村内人口较多,自发新建的住宅较多,在新民居建设中则采取了滚动发展模式,坚持统一规划,统一设计,成方连片,分期建设。各村在建设前要坚持以人为本,多问问群众乐意不乐意;建设中要体现统筹兼顾,既要抓好工程建设,还要注重保护和继承特色;建成后要绷紧科学发展这根弦,多考虑长远谋划。

发表于2013-03-10

设立新民居的目的

为了保证农民利益,新民居可以按商品房项目建设,政府宏观协调控制地价和销售价。对旧宅基回收利用主要用于村集体项目,用地指标转移是损害农民集体利益应该杜绝,集体土地转移应有国务院批准并对补偿直接控制,杜绝中间环节滋生腐败损民害国。农民一对夫妻只能一处住址,多余部分作价交还村集体统一安排,闲置宅基征收土地闲置税,直到交还集体为止。

发表于2013-09-24

说了等于没说,大家关注的点都没说,比如能住多少年?以后拆迁怎么办?我是市民,能够买村里的新民居吗? 有房产证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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